江苏经验扩大至长三角!“免罚轻罚”统一做法

2023-01-20 12:26:38    来源:国际金融报

刚刚进入市场的中小微企业,一不留神就可能踩到法律的“雷区”,在当前市场环境下,如何保护其发展空间?近日,一项江苏经验扩大至长三角地区。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近日,长三角市场监管部门联合出台规范性文件《长三角地区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和从轻减轻处罚规定》,将有力推动长三角市场监管部门统一执法尺度和裁量标准。

“这不仅是长三角地区首次推出统一的执法尺度,也是国内首次多省市统一轻微违法不予行政处罚标准。”财经评论员徐浩平对《国际金融报》记者分析称,轻微违法不予处罚或从轻处罚,体现了监管部门的柔性和给了中小企业更大的发展空间。

徐浩平解释称,在涉及设备安全、食品安全责任等重要领域,监管部门按照最严要求执行,坚决守住安全底线。但在相关领域发现的一些不影响消费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瑕疵行为,则给予一定包容。

据介绍,该规定自2023年3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内容框架与《江苏省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和从轻减轻处罚规定》基本一致,特别是“违法行为轻微”“危害后果轻微”“及时改正”“主观过错”“初次违法”等5个方面的认定标准。

例如,“违法行为轻微”可以结合主观过错、初次违法、持续时间、违法所得、货值金额等因素认定;“危害后果轻微”可以结合危害程度、危害范围、主动消除或者减轻、与损害对象达成和解等因素认定;在市场监管部门发现违法行为线索之前或者责令改正前主动改正以及责令改正后按要求改正的,都可以认定为“及时改正”。

在徐浩平看来,此次文件初衷是解决“轻微违法能否不罚,给企业一定容错空间”这一问题。在企业经营的过程中,有时会出现一些轻微违法行为,既不是主观故意,也没造成较大影响,可一旦被罚,不仅会有经济损失,还会背上“信用污点”,对企业后续融资和上市造成影响,中小企业更可能因此一蹶不振。

徐浩平说,今后,诸如企业轻微违法,经营场所立刻被封停业;个别产品涉嫌质量问题,整条生产线被查封,导致合格原料没法另作合法他用,甚至经营停摆等情况,会根据实际情况减轻或调整处罚。

值得一提的是,江苏省的相关规定于2022年3月施行。政策实施后,2022年度江苏共办理免罚轻罚案件2万件,依法减轻、免除市场主体处罚负担15.4亿元,在激发市场活力、优化营商环境、助力企业克服疫情困难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徐浩平认为,长三角地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方向,是围绕着市场主体的实际需求进行的,而监管领域显现出的这种良性互动,又反过来稳定了市场主体的信念与信心,提升长三角营商环境和制度竞争力。

“保持这种信心,在当下尤为重要。”徐浩平说,当下外部环境的不确定,对企业信心、经济秩序的冲击巨大。经历过疫情的冲击后,市场主体要找回发展节奏,延长生命周期,除了需要各种救助措施,更需要这种能提振信心的宽容和“温度”。

标签: 免罚轻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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